問答題

【案例分析題】甲、乙、丙三人于1997年1月5日共同盜竊塑料薄膜,價值5000元。案發(fā)后乙、丙二人逃跑,甲歸案并如實陳述了三人共同盜竊的犯罪事實。乙的妻子和丙的姐姐分別向公安機關陳述了甲、乙、丙三人于1月5日晚到乙、丙兩家窩藏贓物的經過和贓物的外部特征。根據乙妻、丙姐的陳述,公安機關查獲了贓物,所獲贓物同失主的陳述和被告甲的供述相互印證。如何理解我國刑事訴訟證明標準?根據本案中所獲得的證據,對被告人能否定罪?

答案: 證明標準是指承擔舉證責任的人提供證據對案件事實加以證明所要達到的程度。根據本案例獲得的證據,能夠對被告人定罪。因為刑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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