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體育教師秦某,業(yè)余愛好攀巖活動。2005年8月6日,秦某之妻李某在長江人壽保險公司為秦某投保了一份25年期兩全保險,并如實告知了秦某的業(yè)余愛好,保險金額30萬元,繳費期15年,年繳保費8000元。秦某指定其妻和兒子為受益人。2006年由于妻子未及時繳納保費,保單失效。2007年1月1日保單復效。2007年7月25日,秦某在工作中遭受巨大打擊,次日在俱樂部組織的攀巖活動中,自己割斷安全帶,高空墜地,摔成重傷。后經(jīng)搶救無效,秦某于2007年9月28日死亡。之后,李某向長江人壽保險公司提出保險金給付請求。
妻子李某為秦某投保這一保險的主要目的是()。
A.僅僅保障兒子的經(jīng)濟需要
B.滿足秦某的安全保障需要
C.達到保障與儲蓄雙重目標
D.資金投資的經(jīng)濟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