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機務段派班室(寫卡指導室)應按區(qū)段分設運行揭示欄,運行揭示欄應加鎖,欄內不得存放、公布與運行揭示無關的內容。 B.按照上下行、站序、公里數、從上到下、從左到右的順序出示。 C.運行揭示欄出示的運行揭示字跡要清晰、工整,內容準確無誤。 D.以顯示屏公布運行揭示,必須保證顯示屏作用良好。
A.派班室(寫卡指導室)接到機車調度室運行揭示臺發(fā)布的運行揭示、LKJ臨時數據文件后,應逐一確認接收條數、調度命令號和區(qū)段 B.與機車調度室核對內容并以紙質傳真方式簽認回執(zhí) C.派班室(寫卡指導室)應對接收的運行揭示和LKJ臨時數據文件及時備份 D.打印公示、交付給機車乘務員的運行揭示以及LKJ臨時數據文件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審核簽認
A.機務段運行揭示臺揭示調度員與各出勤寫卡點辦理本次發(fā)布運行揭示、LKJ臨時數據發(fā)布確認手續(xù)。 B.機務派班室出勤寫卡點接到運行揭示臺發(fā)布的運行揭示、LKJ臨時數據后,應逐一確認接收條數、調度命令號和區(qū)段。 C.機務派班室出勤寫卡點接到運行揭示臺發(fā)布的運行揭示、LKJ臨時數據后,與機車調度員核對內容,并按規(guī)定回執(zhí)。 D.揭示調度員接到所有出勤寫卡點的簽認回執(zhí),確認無誤后方可視為本次發(fā)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