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項選擇題

甲因急需用錢,以其價值15000元的相機作抵押,分別向乙借款6000元、向丙借款4000元。甲與乙于1月8日簽訂了相機抵押合同,雙方未辦理抵押物登記;甲與丙于1月9日簽訂了相機抵押合同,雙方亦未辦理抵押物登記。后因甲無力償還借款,乙、丙行使抵押權,依法拍賣甲的相機,拍賣所得款9000元。下列關于乙、丙對相機拍賣所得款的分配方案中,正確的是()。

A.乙分得5400元、丙分得3600元
B.乙分得6000元、丙分得3000元
C.乙分得4500元、丙分得4500元
D.乙分得5000元、丙分得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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